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帝兴(台山)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金属制品1.2万吨新建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帝兴(台山)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金属制品1.2万吨新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帝兴(台山)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台山市台城凤山路7号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台山市台城凤山路7号,占地面积12234.63平方米,购置液压卷板机、离心抛丸机、喷砂机、喷枪、高压聚氨酯发泡机等设备,通过等开料、机加工、抛丸/喷砂、喷漆、喷粉、发泡工序进行的保温金属管道及配件、空调系统管道件及配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保温金属管道及配件1万吨、空调系统管道件及配件2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内进行。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帝兴(台山)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生 联系电话:13929033324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江门市赛蓝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方式:18138013307 电子邮箱:734522506@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帝兴(台山)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