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乐米电器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乐米电器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北一路与广珠铁路交汇处东侧,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1′31.131″E,22°36′53.383″N。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北一路与广珠铁路交汇处东侧建设3栋4F的生产厂房,设置清洗线、阳极氧化生产线、喷涂线、注塑生产线、组装线等,通过清洗、阳极氧化、喷漆、注塑等工序,年产2000万台家用电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乐米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贵斌 联系电话:13802485690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北一路与广珠铁路交汇处东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湛工 联系电话:13826207230 电子邮箱:1197430646@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8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江门市乐米电器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