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委托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大广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年产仔猪26000头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大广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那白村水牛坑,占地面积约160亩,项目所属行业:A0313猪的饲养,本项目完成建设后,预计年出栏仔猪达到26000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项目建设区域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污染源强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网站、现场张贴、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根据公众意见对环评报告进行修改补充,提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2)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4)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支持、反对、无所谓)。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广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话:15728553907 联系地址:鹤山市龙口镇那白村水牛坑 评价单位: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关工 电话:15899718505 邮 箱:2399432258@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1108房
大广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2024年9月10日